| 关于推动我区城市管理向市场化迈进的建议
民建塘沽区委
2007年1月
一、我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成绩和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区各有关单位及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区城市管理取得了新的成效。特别是连续创建国家级卫生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以来,我区“聚全民之心,举全区之力”,城市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得到全区上下的充分肯定和普遍认同。
但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适应新的形势的难点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良性循环与长效机制尚未形成,部门分工及责权划分不够清晰。二是市场运行机制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尚未充分体现,造成政府包揽、建管一家、自建自管,效率低、成本高。三是管理主体多元、部门职能交叉问题较为突出,而且投入不足、经费使用不合理等老问题长期未能得到解决。四是市场容量不足和布局不合理造成市场外溢,严格执法与避免执法偏差、优化综合执法环境等问题始终未能很好解决。
二、大力推动我区城市管理市场化的建议
针对我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为更好地实现我区发展的定位目标,形成我区城市管理市场化运行长效机制,特提出以下建议:
1.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从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的高度出发,进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是在城市管理领域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使我区城市管理由行政手段为主,逐步转向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形成城市管理的活力和良性循环。按照“统一——管理——养护——经营”的城市管理思路,通盘考虑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与重构。
在统一方面,建议成立城市管理局。将市政、市容、园林、环卫、路灯、给排水、燃气、公交等部门的职能加以整合,将所有与城市管理有关的内容集中统一协调,以求灵敏运转、提高效率。
在管理方面,除少数情况外,建议在实现政事分离、政企分离、建管分离的基础上,把上述具备条件的行业通过市场运作,从政府管理职能中剥离出去,成为主要依靠市场机制生存和发展的企业。政府则将有限的财力用于那些单靠市场无法解决的公共物品的提供上。在管理格局上,则实行规划、建设、管理、养护、执法的相互分离,各司其职,互为制约,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监督到位,运作顺畅。
在养护方面,要按照“管养分离”和市场动作的原则,对上述行业中仍为事业单位的部门,进行“事改企”试点,转制为专业养护公司。要对城市管理和作业的数量、质量提出明确的量化指标,为城市管理的市场化运行、招投标及相关考核创造条件。
在经营方面,要按照“建管并重,以管为主,以费养事”的思路,通过对政府长期投资建设所形成的城市硬件设施及无形资产的有效经营,开辟城市管理投融资新渠道。对从市政公用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权、冠名权、广告权中取得的收益进行集中统筹,专项用于城市管理,实现“以城养城,以城兴城”。
2.加强城市管理各部门间的工作衔接,避免多头管理、交叉管理,消除管理盲区。协调审批、管理和执法部门的关系,要进一步理顺街道、环卫和执法大队之间的权责关系和管理权限,切实解决日常管理中权责不清、管理难以到位的问题。要加强市容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从源头上杜绝违章户外广告。同时应尽快出台《户外广告设置规范》,规范广告设置标准。要加强工商、市政、交管部门与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治理向阳西街等电动车、自行车占道销售行为,治理挤占便道经营的商店和公司。要理顺市、区两级管理体制,吁请市政府明确塘沽区与开发区交界地带的责任分工,消除城市管理的盲区。
3.加强城市管理的规划与法律规章建设,使城市管理做到有法可依,师出有名。应尽快出台覆盖全区的《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科学设置公共卫生设备和设施,加强为居民区、外来人员公寓、学院区等生活配套服务的低端市场(如摊位、菜市场)的布局规划。要进一步完善现有法律规章,有的要根据新的形势做补充规定。要通过定期培训等手段,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部门人员的素质教育,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提高执法的公信力。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以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权威性。
4.从推进改革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出发,处理好城管体制改革中的问题。其一,城市管理走向市场化是大势所趋,并且已经为实践所证明是富有成效的。但由于现有的城市管理部门绝大部分都定位为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承担着相当部分的社会公益职能。因此其改革就不能简单套用一般企业改制的办法,而要在前期通过政府适当注入资金、实行内部改制、给予资产打折、授予城市资源特许经营权等办法,调动职工参与改制的积极性。短期内改制肯定会产生一些成本,但长期看则能有效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管理水平。其二,在人员安置上,要尽可能安排好原有职工的出路,并按国家政策做好养老、失业、医疗、社保等的统筹工作,为改制创造相对宽松的环境。其三,要解决好改制后的市场培育问题,政府应逐步开放城管及养护市场,对“事改企”单位给予一个时期的政策扶持,同时培育社会化的管理养护队伍,形成竞争局面。在此过程中,还要着力解决目前城市管理部门设备老化、经费短缺、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问题,为其走向市场奠定基础。
5.在城市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各社会主体对城市管理的责任意识,落实城市管理责任制。其一,需要采取细致入微、循循善诱的方式,提高市民参予城市管理主人翁责任感,增强社会公德。其二,进一步落实门脸、底商、街边企事业单位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坐落在道路两侧的单位门前应达到的环境标准,推动相关社会主体参与城市管理。其三,要在外来人口密集、农贸市场和餐馆等重点地区,明确环卫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之间的权责关系,对需要提供有偿服务的,制定有偿服务的标准。在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推行餐厨垃圾分类存放,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承担的垃圾处置义务,制定违规处罚细则。其四,在宣传媒体上开辟专栏,报道城市管理方面的典型事例和合理化建议;宣传生活废弃物减量化、再利用和循环利用的知识;曝光城市管理方面的“阴暗面”。其五,要处理好城市管理中的“堵”与“疏”的关系,在实施“堵”的同时,还应在“疏”上下功夫,如在杭州道地区增加农贸市场,根据市民需求,在条件允许的社区内划定摊贩经营区限时经营。并指派相关部门对其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要进一步增进商贩与执法者之间的理解和谅解,形成和谐执法氛围。其六,印发《市民素质教育手册》,具体列出作为一个市民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行为规范。要对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其市民意识,改变不良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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