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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实现村级事务依法管理的建议

民盟塘沽区委
(政协天津市塘沽区十一届四次会议发言材料)
2006年1月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村是关键,只有农村社会和谐、实现了小康社会,才能全面实现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而开展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实现村级事务依法管理是重要的前提和保障。

  一、塘沽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展。
  塘沽区现有行政村34个,农业人口近6万人。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我区农村的民主法治建设,以“两公开”、“四民主”为主要内容,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民主选举在农村基层普遍实行,村民的民主意识日趋成熟;民主决策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贯彻,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明显增强;民主管理在农村普遍得到推行,村民自治管理已有比较稳固的基础;民主监督制度在农村普遍得到实行,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制度监督和人的监督得到较好的结合。村干部及广大村民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村民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通过开展民主法治建设,带动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塘沽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区民主化法治化建设稳步推进,但我们也应清楚地看到,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相对滞后,部分农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意识、能力和做法与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距离。村干部和村民遇事用传统习惯的方法解决问题多,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少,村民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的少。

  2、一些村干部不能很好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由于民主直选村委会在我区开始的时间不长,选举不很规范,有的村干部往往是在当地家族中有较大影响,并通过承诺的方式当选的,他们当选后由于害怕在下一届选举中落选,因而往往代表本家族成员的利益或部分选民的利益,尤其是一部分选民的利益与大政方针和上级的总体部署、总体规划不相一致时,一些政治素质本来就不高的村干部就不能做到坚决地、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决定。

  3、村级制度建设和各项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村务、财务公开的时间不规范。有的是按季公开,也有的是每半年公开一次,也有少数行政村一年公开一次,并且是迫于制度不得已公开一下。二是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不规范。有一些村委会将一些大的方面公开,而有关村财务一些关键性或比较敏感的内容不予以公开。三是各项规章制度不够规范。个别村在制度整合、完善和落实上还不到位,甚至制订的“村规民约”还有罚款等违法条款的存在。

  4、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发展不平衡。就全区范围而言,有些村各项制度完善。“四民主”、“两公开”搞得扎实完备,但有个别村则明显滞后,存在较多问题,如因村级财务管理、土地征用 、房屋拆迁等引发的村民集体上访事件等“热点、难点 ”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

  三、实行村级事务依法管理的建议
  针对我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我们力求从长远打算、着眼实际,围绕“四个民主”、“两个公开”,做好我区村级事务依法管理工作。

  1、抓法制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首先,在教育的内容上,应着眼于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着重抓好五大类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一是农村民主政治类的法律知识,包括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二是维护稳定类的法律知识,包括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三是民事经济类的法律知识,包括合同法、税法、民法、婚姻法以及各种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四是基本国策类的法律知识,包括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等;五是农业生产类的法律知识,包括农业法、土地承包法等。第二,在教育的形式上,对村级干部和村民代表可采取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的方法进行;对普通村民则可由村干部带动学法,向村民宣讲法律知识,并利用广播、宣传栏、印发法制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形象化的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教育渗透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去。第三,农村基层组织也应落实相关的法制教育保障措施,建立村干部定期学法制度、考试制度,建立固定的法制教育场所,如村民法制学校,设置固定的法制宣传栏,要有一定的法制教育经费投入等。

  2、抓建章立制,促进农村基层组织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建章立制的中心是“四民主”、“两公开”。一是民主选举制度。健全党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制度,确保选举严格依法定程序进行,保障党员、村民的民主权利;二是民主决策制度。普遍建立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三级决策机制,重大决策先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让群众参与村务的决策;三是民主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做到内容上合法,程序上依法;四是民主监督制度。建立村民主监督小组或村务监督小组,全面实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建立党支部、村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制度,土地流转等重大事项民主讨论、决策、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民主监督制度。

  3、抓投资环境优化,树文明安康的新型农村形象。优良的投资环境既包括投资的硬环境,又包括投资的软环境。要通过实行村级事务依法管理,在全区农村努力形成四个新局面,一是形成群众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现代法治理念,人人自觉依法办事的新局面;二是形成干部牢固树立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公仆意识,事事为人民掌权,为人民服务的新局面;三是形成权力行使与权力制约相统一的机制,使“四民主、两公开”的贯彻落实出现新局面;四是形成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社会安定团结,百业兴旺的新局面。

  4、抓综合治理,维护农村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稳定的社会环境。要针对农村存在的如土地承包及流转,税费征缴,征地拆迁,村级集体企业改制等影响正常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予以妥善解决,努力为群众办实事。首先,正确区分问题和矛盾的性质,依据法律和政策分别加以处理,对于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坚决予以纠正和打击;对于人民内部矛盾,则要联系实际,调查研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区别不同情况,正确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措施加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要深入开展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防止“民转刑”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其次,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管理。加强村级治保组织建设,选配好治保、主任及成员,落实群防群治的责任制,使家家户户都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工作和责任,做到“一般矛盾不出村,重大纠纷不出街镇”,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让群众自己管理自己,以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 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让群众有一个安全感,让投资者增强投资企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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