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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能调整,塘沽区广播电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艺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舆论导向;管理广播电视宣传,统一组织和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和覆盖,对广播电视节目审查把关。
(二)编制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广播电视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依法监督检查有关广播电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根据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研究和推进广播电视管理体制的改革,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各种专业人才。
(四)负责全区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申报和管理;负责全区有线电视安装施工队伍资格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审查、申报企事业单位有线电视站的建立和撤销。
(五)负责广播电视新技术的开发应用,推进数字技术建设进程;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拓展业务和增殖业务,建设和运营塘沽宽带综合信息网及党政机关专网。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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