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纪发〔2007〕10号

关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禁止铺张浪费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
  
  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7〕21号)精神,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现就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禁止铺张浪费,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市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区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形势任务、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拼搏进取、确保第一的观念。要结合节日期间各项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采取有效措施,早打招呼、早敲警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二、发扬勤俭节约精神,严格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党政机关一律不准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要大力精简会议,严格控制各种庆典和茶话会、联欢会等活动。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禁止借元旦、春节之机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要严格执行公车改革的有关规定,严禁向下属企事业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活动。节日值班及工作日期间严格执行午间“禁酒令”。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07〕7号),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严禁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

  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思想,心系百姓冷暖,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要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实际问题。要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重点解决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规行为,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等行业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和药品。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农民工工资能按时足额发放。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信访工作,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履行责任,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并管好所分管单位和部门,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塘沽区纪委
                                       塘沽区监察局
                                      200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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