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主体部门
塘沽区广播电视局
二、依据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八条:“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
三、申请条件
申请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确定的接收方位、接收内容和收视对象范围;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接收设备;
(3)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任何单位均可申请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
下列单位和场所可申请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
1、级别较高、规模较大的教育、科研、新闻、金融、经贸等确因业务工作需要的单位;
2、三星级和国家标准二星级以上的涉外宾馆;
3、专供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办公或居住的公寓等。
四、数量
没有数量限制。
五、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安装境内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申请;
2、安装境内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申请表;
3、宾馆、企事业申请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申请单位盖章的《卫星电视节目管理规定》
5、申请单位盖章的接收境内外卫星电视节目合格专职管理人员的证明资料。
六、收费
无
七、程序
1、申请人向塘沽广电局提出申请;
2、申请人将申请书和其他有关材料报送到塘沽广电局社管科;
3、塘沽广电局接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作出审核批复后连同全部申请材料7日内送交申请人。
4、申请人收到塘沽广电局批复后连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到市行政许可服务大厅。
八、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
安装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申请表
| 申请单位名称 |
|
| 申请单位地址 |
|
邮编 |
|
| 申请单位法人姓名 |
|
手机 |
|
电话 |
|
申请单位负责此项工作
人员的姓名或联系人 |
|
手机 |
|
电话 |
|
| 申请接收境外卫星
电视节目的名称 |
拟使用的频道 |
申请接收境外卫星
电视节目的名称 |
拟使用的频道 |
| 1、 |
|
2、 |
|
| 3、 |
|
4、 |
|
| 5、 |
|
6、 |
|
| 7、 |
|
8、 |
|
| 9、 |
|
10、 |
|
| 11、 |
|
12、 |
|
| 13、 |
|
14、 |
|
| 15、 |
|
16、 |
|
| 安装卫星天线的具体地址(××区××路××号××楼) |
|
申请接收境外卫星
电视节目的用户数量 |
|
单位卫星接收
设施机房地点 |
|
| 接收卫星 |
鑫诺一号 |
| 接收卫星方位 |
东经110.5度 |
| 接收方式 |
|
| 收视对象范围 |
|
| 接收目的 |
|
单位盖章: 日期:
申 请 须 知
为保证卫星信号的安全接收,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国家广电总局规定: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信号只能来自鑫诺一号卫星;接收设施只能向中国电视节目总公司在天津的代理公司购买,电话:87895068。
申请《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安装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申请表;
2、安装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申请,内容包括:接收卫星电视节目的单位(个人)的情况介绍;居民小区申请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由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若物业管理公司未成立,由建设开发公司提出申请,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后和物业管理公司接受此项工作后,及时向市广电局社会管理处报告(电话:23601525)。
3、宾馆、企事业申请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居民小区申请单位提交境外个人护照复印件和购房、租房合同;
4、申请单位盖章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管理规定》(由审批单位起草);
5、申请单位收到审批部门的《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后,与审批部门签定《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责任书》;
6、申请单位盖章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合格专职管理人员的证明资料。
填写《安装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申请表》说明:
1、拟使用的频道:指有线电视的传输频道。
2、申请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用户数量:指电视机接收的终端数量。
3、接收方式指:(1)接收时有选择录制,只作资料留存不复制。(2)只接收不录制。(3)接收的同时通过本单位闭路电视系统有选择播放,不录制(只限旅游涉外宾馆、饭店、公寓)。只能填写上述情况的一种。
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管理规定
1、按照许可证载明接收的目的、接收内容、接收方式和收视对象范围要求,接收和使用卫星电视节目。
2、只接收“鑫诺一号”国家广电总局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平台的电视节目、只使用该平台专用设备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
3、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收视人员范围,不得随意超越规定接收范围。
4、禁止利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接收、传播反动淫秽的卫星电视节目。
5、需要改变许可规定电视节目的,及时书面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和换发许可证;不再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及时书面报请审批机关注销许可证。
6、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管理人员要高度负责,遇到电视节目出现不利于传播的内容要及时停止节目的传播,并报告有关部门。
7、转播机房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必须悬挂《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许可证》,并张贴《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管理规定》。
安装国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申请表
| 申请单位名称 |
|
| 申请单位地址 |
|
邮编 |
|
| 申请单位法人姓名 |
|
手机 |
|
电话 |
|
申请单位负责此项工作
人员的姓名或联系人 |
|
手机 |
|
电话 |
|
| 申请接收境外卫星
电视节目的名称 |
拟使用的频道 |
申请接收境外卫星
电视节目的名称 |
拟使用的频道 |
| 1、 |
|
2、 |
|
| 3、 |
|
4、 |
|
| 5、 |
|
6、 |
|
| 7、 |
|
8、 |
|
| 9、 |
|
10、 |
|
| 11、 |
|
12、 |
|
| 13、 |
|
14、 |
|
| 15、 |
|
16、 |
|
| 安装卫星天线的具体地址(××区××路××号××楼) |
|
申请接收境外卫星
电视节目的用户数量 |
|
单位卫星接收
设施机房地点 |
|
| 接收卫星 |
|
| 接收卫星方位 |
|
| 接收方式 |
|
| 收视对象范围 |
|
| 接收目的 |
|
单位盖章: 日期:
申 请 须 知
申请《接收卫星传送的国内电视节目许可证》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安装国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申请表;
2、安装国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申请,内容包括:接收卫星电视节目的单位(个人)的情况介绍;居民小区申请接收国内电视节目,由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若物业管理公司未成立,由建设开发公司提出申请,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后和物业管理公司接受此项工作后,及时向市广电局社会管理处报告(电话:23601525)。
3、宾馆、企事业申请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申请单位盖章的《国内卫星电视节目管理规定》(由审批单位起草);
5、申请单位收到审批部门的《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后,与审批部门签定《接收国内卫星电视节目责任书》;
6、申请单位盖章的接收国内卫星电视节目合格专职管理人员的证明资料。
填写《安装国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申请表》说明:
1、拟使用的频道:指有线电视的传输频道。
2、申请接收国内卫星电视节目的用户数量:指电视机接收的终端数量。
接收国内电视节目管理规定
1、按照许可证载明接收的目的、接收内容、接收方式和收视对象范围要求,接收和使用卫星电视节目。
2、只允许接收国内卫星电视节目,不得超越规定的接收范围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
3、禁止利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接收、传播反动淫秽的卫星电视节目。
4、不再接收国内卫星电视节目的,及时书面报请审批机关注销许可证。
5、接收国内卫星电视节目的管理人员要高度负责,遇到电视节目出现不利于传播的内容要及时停止节目的传播,并报告有关部门。
6、转播机房要有安全播出、防范破坏的措施,必须悬挂《接收卫星传送的国内卫星电视节目许可证》,并张贴《接收国内卫星电视节目管理规定》。
安装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申请表(范表)
| 申请单位名称 |
天津市漓江大酒店 |
| 申请单位地址 |
和平区卫津路300号 |
邮编 |
300070 |
| 申请单位法人姓名 |
王兰 |
手机 |
13000000000 |
电话 |
23000000 |
申请单位负责此项工作
人员的姓名或联系人 |
王见 |
手机 |
13000000009 |
电话 |
23000050 |
| 申请接收境外卫星
电视节目的名称 |
拟使用的频道 |
申请接收境外卫星
电视节目的名称 |
拟使用的频道 |
| 1、 HBO |
DS11 |
2、凤凰卫视中文台 |
DSI2 |
| 3、 NHK |
Z36 |
4、 |
|
| 5、 |
|
6、 |
|
| 7、 |
|
8、 |
|
| 9、 |
|
10、 |
|
| 11、 |
|
12、 |
|
| 13、 |
|
14、 |
|
| 15、 |
|
16、 |
|
| 安装卫星天线的具体地址(××区××路××号××楼) |
和平区卫津路300号漓江大酒店大堂前 |
申请接收境外卫星
电视节目的用户数量 |
100 |
单位卫星接收
设施机房地点 |
和平区卫津路300号漓江大酒店2层201号(电话机房旁) |
| 接收卫星 |
鑫诺一号(广电总局指定唯一的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的卫星) |
| 接收卫星方位 |
东经110.5度 |
| 接收方式 |
直接接收传送 |
| 收视对象范围 |
入住酒店人员 |
| 接收目的 |
丰富文化生活、了解各种信息 |
单位盖章: 日期:2005年1月12日
安装国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申请表(范表)
| 申请单位名称 |
天津金威技术有限公司 |
| 申请单位地址 |
西青区开发区一号路22号 |
邮编 |
300088 |
| 申请单位法人姓名 |
李兰 |
手机 |
13000000033 |
电话 |
23000011 |
申请单位负责此项工作
人员的姓名或联系人 |
李建 |
手机 |
13000000044 |
电话 |
23000044 |
| 申请接收境外卫星
电视节目的名称 |
拟使用的频道 |
申请接收境外卫星
电视节目的名称 |
拟使用的频道 |
| 1、 中1 |
DS11 |
2、天津卫视 |
DSI2 |
| 3、 中3 |
Z36 |
4、湖南卫视 |
Z37 |
| 5、 广东卫视 |
Z38 |
6、山东卫视 |
Z39 |
| 7、 |
|
8、 |
|
| 9、 |
|
10、 |
|
| 11、 |
|
12、 |
|
| 13、 |
|
14、 |
|
| 15、 |
|
16、 |
|
| 安装卫星天线的具体地址(××区××路××号××楼) |
西青区开发区一号路22号
天津金威技术有限公司1号楼顶 |
申请接收境外卫星
电视节目的用户数量 |
20 |
单位卫星接收
设施机房地点 |
天津金威技术有限公司1号楼703号房间(电梯控制间旁) |
| 接收卫星 |
亚太1A 、 亚洲3S |
| 接收卫星方位 |
东经134度 、 105.5度 |
| 接收方式 |
直接接收传送 |
| 收视对象范围 |
公司员工 |
| 接收目的 |
丰富文化生活、了解各种信息 |
单位盖章: 日期:2004年3月1日
已批准安装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单位增加节目申请表
| 申请单位名称 |
|
| 申请单位地址 |
|
邮编 |
|
| 申请单位法人姓名 |
|
手机 |
|
电话 |
|
申请单位负责此项工作
人员的姓名或联系人 |
|
手机 |
|
电话 |
|
| 申请接收境外卫星
电视节目的名称 |
拟使用的频道 |
申请接收境外卫星
电视节目的名称 |
拟使用的频道 |
| 1、 |
|
2、 |
|
| 3、 |
|
4、 |
|
| 5、 |
|
6、 |
|
| 7、 |
|
8、 |
|
| 9、 |
|
10、 |
|
| 11、 |
|
12、 |
|
| 13、 |
|
14、 |
|
| 15、 |
|
16、 |
|
| 安装卫星天线的具体地址(××区××路××号××楼) |
|
申请接收境外卫星
电视节目的用户数量 |
|
单位卫星接收
设施机房地点 |
|
| 接收卫星 |
鑫诺一号 |
| 接收卫星方位 |
东经110.5度 |
| |
|
单位盖章: 日期:
申 请 须 知
为保证卫星信号的安全接收,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国家广电总局规定: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信号只能来自鑫诺一号卫星;接收设施只能向中国电视节目总公司在天津的代理公司购买,电话:87895068。
申请《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已批准安装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单位增加节目申请表;
2、增加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节目申请,内容包括:接收卫星电视节目的单位(个人)的情况介绍;居民小区申请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由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若物业管理公司未成立,由建设开发公司提出申请;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后和物业管理公司接受此项工作后,及时向市广电局社会管理处报告(电话:23601525)。
填写《安装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申请表》说明:
1、拟使用的频道:指有线电视的传输频道。
2、申请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用户数量:指电视机接收的终端数量。
已批准安装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单位增加节目申请表(范表)
| 申请单位名称 |
天津市****公司 |
| 申请单位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路**号 |
邮编 |
300050 |
| 申请单位法人姓名 |
李XX |
手机 |
138555X |
电话 |
|
申请单位负责此项工作
人员的姓名或联系人 |
|
手机 |
|
电话 |
|
| 申请接收境外卫星
电视节目的名称 |
拟使用的频道 |
申请接收境外卫星
电视节目的名称 |
拟使用的频道 |
| 1、 |
|
2、 |
|
| 3、 |
|
4、 |
|
| 5、 |
|
6、 |
|
| 7、 |
|
8、 |
|
| 9、 |
|
10、 |
|
| 11、 |
|
12、 |
|
| 13、 |
|
14、 |
|
| 15、 |
|
16、 |
|
| 安装卫星天线的具体地址(××区××路××号××楼) |
|
申请接收境外卫星
电视节目的用户数量 |
|
单位卫星接收
设施机房地点 |
|
| 接收卫星 |
鑫诺一号 |
| 接收卫星方位 |
东经110.5度 |
| |
|
单位盖章: 日期:
事项名称 |
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核 |
子项简称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
主体部门 |
区广电局 |
办理窗口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别 |
单办件 |
承诺期限 |
7 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
勘察天数 |
不需勘察 |
审图天数 |
不需审图 |
法律依据 |
法律依据名称 |
条目 |
原文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
第35条第一款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 |
第14条 |

|
|
申请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所需材料 |
材料名称 |
空表 |
范本 |
1、《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领登记表》; |

|

|
2、申请报告; |
|
|
3、广电总局题材规划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
|
|
4、编剧授权书; |
|
|
5、申请机构与制片人、导演、摄像、主要演员等主创人... |
|
|
6、《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电视... |
|
|
7、持证机构出具的制作资金落实证明。 |
|
|
|
是否收费 |
无收费 |
收费标准 |
无 |
办理流程 |
1、受理;
2、审核;
3、初审上报。 |
能否
网上申报 |
不能 |
数量 |
没有数量限制 |
(示范文本)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申 领 表
制作单位名称 xxx文化传播公司
申 领 编 号 0001号
许 可 证编号
填 表 日 期 XXXX年X月X 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社会管理司制
制作单位
名??? 称 |
XXX文化传播公司 |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 |
单位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2000号 |
上级主管部门 |
天津市文化局 |
法人代表 |
XXX |
联系电话
传 真 |
88925555、88926666、 |
邮编 |
3000090 |
注册
资金 |
总计(万元) |
流动资金 |
固定资产 |
300万元 |
200万元 |
100万元 |
开户银行
及帐号 |
99999999999 |
核算
形式 |
独立 |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
电视剧、专题、综艺、动画等制作 |
主
要
从
业
人
员 |
|
姓 名 |
职称 |
现任职务 |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
与本单位
的关系 |
备注 |
管理
人员 |
李国有 |
经济师 |
经理 |
20年 |
正式 |
|
鲍雷 |
经济师 |
副经理 |
20年 |
正式 |
|
孙军防 |
会计师 |
会计 |
15年 |
正式 |
|
专业
人员 |
张XX |
一级导演 |
导演 |
20年 |
正式 |
|
李XX |
二级摄像 |
|
15年 |
聘用 |
|
刘XX |
主任编辑 |
|
10年 |
聘用 |
|
赵XX |
美工 |
|
5年 |
聘用 |
|
|
|
|
|
|
|
设
备
情
况 |
名 称 |
型 号 |
数 量 |
来 源 |
备 注 |
摄象机 |
DNW---7P |
2台 |
自购 |
|
编辑机 |
DNW |
1台 |
自购 |
|
放像机 |
DNW |
1台 |
自购 |
|
非线编辑机 |
7--3001 |
1台 |
租用 |
|
|
|
|
|
|
申请
单位 负责人
意见
|
情况属实,请予批准。
负责人(签章)李国有
XXXX 年 X 月 X 日 |
许可证
管理部
门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上级主
管部门
情? 况 |
地 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2000号
|
韩立 |
99257777 |
领证人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联系电话 |
李国有 |
XXX文化传播公司 |
88925555 |
发证日期 |
2004年 9月 1 日 |
有效期限 |
2006年 9 月 1 日 |
备
注 |
|
填表
注意
事项 |
1、本表须用钢笔如实填写,如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2、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发证机关留存,一份报总局备案。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申 领 表
制作单位名称
申 领 编 号
许 可 证编号
填 表 日 期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社会管理司制
制作单位
名 称 |
|
经济性质 |
|
单位地址 |
|
上级主管部门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传 真 |
|
邮编 |
|
注册
资金 |
总计(万元) |
流动资金 |
固定资产 |
|
|
|
开户银行
及帐号 |
|
核算
形式 |
|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
|
主
要
从
业
人
员 |
|
姓 名 |
职称 |
现任职务 |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
与本单位
的关系 |
备注 |
管理
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
专业
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设
备
情
况 |
名 称 |
型 号 |
数 量 |
来 源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 请
单 位
负责人
意 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许可证
管理部
门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上级主
管部门
情 况 |
地 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
|
领证人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联系电话 |
|
|
|
发证日期 |
年 月 日 |
有效期限 |
年 月 日 |
备
注 |
|
填表
注意
事项 |
1、本表须用钢笔如实填写,如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2、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发证机关留存,一份报总局备案。 |
事项名称 |
地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审核 |
子项简称 |
无 |
主体部门 |
区广电局 |
办理窗口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别 |
单办件 |
承诺期限 |
7 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
勘察天数 |
1个工作日 |
审图天数 |
不需审图 |
法律依据 |
法律依据名称 |
条目 |
原文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第三十一条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
第八条 |

|
|
申请条件 |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所需材料 |
材料名称 |
空表 |
范本 |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一式两份... |

|

|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
|
|
3、申请报告; |
|
|
4、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
|
|
5、办公场地证明; |
|
|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 |
|
|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
|
|
8、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 |
|
|
9、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
|
|
|
是否收费 |
无收费 |
收费标准 |
无 |
办理流程 |
(1)受理;
(2)审核;
(3)初审上报。 |
能否
网上申报 |
不能 |
数量 |
没有数量限制 |
(示范文本)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申 领 表
制作单位名称 xxx文化传播公司
申 领 编 号 0001号
许 可 证编号
填 表 日 期 ??XXXX年X月X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社会管理司制
制作单位
名??? 称 |
XXX文化传播公司 |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 |
单位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2000号 |
上级主管部门 |
天津市文化局 |
法人代表 |
XXX |
联系电话
传 真 |
88925555、88926666、 |
邮编 |
3000090 |
注册
资金 |
总计(万元) |
流动资金 |
固定资产 |
300万元 |
200万元 |
100万元 |
开户银行
及帐号 |
99999999999 |
核算
形式 |
独立 |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
电视剧、专题、综艺、动画等制作 |
主
要
从
业
人
员 |
|
姓 名 |
职称 |
现任职务 |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
与本单位
的关系 |
备注 |
管理
人员 |
李国有 |
经济师 |
经理 |
20年 |
正式 |
|
鲍雷 |
经济师 |
副经理 |
20年 |
正式 |
|
孙军防 |
会计师 |
会计 |
15年 |
正式 |
|
专业
人员 |
张XX |
一级导演 |
导演 |
20年 |
正式 |
|
李XX |
二级摄像 |
|
15年 |
聘用 |
|
刘XX |
主任编辑 |
|
10年 |
聘用 |
|
赵XX |
美工 |
|
5年 |
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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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备
情
况 |
名 称 |
型 号 |
数 量 |
来 源 |
备 注 |
摄象机 |
DNW---7P |
2台 |
自购 |
|
编辑机 |
DNW |
1台 |
自购 |
|
放像机 |
DNW |
1台 |
自购 |
|
非线编辑机 |
7--3001 |
1台 |
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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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单? 位
负责人
意? 见 |
情况属实,请予批准。
负责人(签章)李国有
XXXX 年 X 月 X 日 |
许可证
管理部
门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上级主
管部门
情? 况 |
地 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2000号
|
韩立 |
99257777 |
领证人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联系电话 |
李国有 |
XXX文化传播公司 |
88925555 |
发证日期 |
2004年 9月 1 日 |
有效期限 |
2006年 9 月 1 日 |
备
注 |
|
填表
注意
事项 |
1、本表须用钢笔如实填写,如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2、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发证机关留存,一份报总局备案。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申 领 表
制作单位名称
申 领 编 号
许 可 证编号
填 表 日 期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社会管理司制
制作单位
名 称 |
|
经济性质 |
|
单位地址 |
|
上级主管部门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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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注册
资金 |
总计(万元) |
流动资金 |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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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及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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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
形式 |
|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
|
主
要
从
业
人
员 |
|
姓 名 |
职称 |
现任职务 |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
与本单位
的关系 |
备注 |
管理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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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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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备
情
况 |
名 称 |
型 号 |
数 量 |
来 源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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